第五倫,字伯魚京兆長陵人。臣。諸田,其於漢初改「第五」也。[一]

抗賊

生卒年不詳。倫少介然而好義。末,盜賊四起,宗族鄉黨爭附倫。倫乃依險築壘,賊人來後,乃率眾引弓持矛固守之。前後有銅馬赤眉之數十部圍攻之,皆不克。第五倫始以營長詣郡尹鮮于褒,褒見之,嘉其才,徵為吏。後褒坐事左轉高唐令,臨行,握倫臂訣曰:「恨相知晚焉。」[二]

掌市

倫後為鄉嗇夫,均徭役,理怨結,甚得鄉人之心。他自以為久宦不遷,乃攜家居河東,改名易姓,自稱王伯齊。載鹽往來太原上黨間,所過之處,皆以糞除而去,陌上號為道士。親友故人莫知其處。數年後,鮮于褒薦之於京兆尹閻興,乃即闢為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姦巧,乃署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市。倫一衡,正鬥斛,市無阿枉、欺主之事,百姓皆悅服。倫每讀光武之詔,常嘆息曰:「此聖主,見其一面,乃可決事矣。」等輩笑之曰:「爾說將尚不下,安能動萬乘乎?」倫曰:「是以不遇,道不同也。」[三]

知遇聖君

建武二十七年,第五倫舉孝廉,補淮陽國醫工長,從王至其國。帝召之,深異之。[四]

為政

第五倫離雒陽,帝以為扶夷長,尚未到官,又追拜會稽太守。雖為二千石,仍自養馬,妻執炊爨。所得祿,亦只留一月糧,餘皆賤糶貧民焉。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殺牛祭神,民財以困,其自食牛肉而祭者,病將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守莫敢禁殺牛祭之。第五倫到,移書屬縣,曉諭百姓,其巫祝有託鬼神詐恐嚇愚昧民者,皆索拿問。妄殺牛者,吏輒行罰。民初頗恐惧,或祝詛妄言,倫案之愈急,後遂断绝,百姓以安。[五]

數年之後,倫復為宕渠令。倫在職四年,遷蜀郡太守。地肥饒,官民殷富,掾史家資多至千萬,皆鮮車怒馬,眾人以有財而得官。倫悉簡其豐贍者遣還之,更選孤貧有節者為吏。於是爭賕抑絕,文職修理焉。其所舉之人多至九卿、二千石之官,時人皆以為知人也。[六]

遠郡為公

第五倫拜蜀郡太守後七年,肅宗初立,即擢第五倫自遠郡,代牟融為司空也。[七]

屢求乞身

第五倫晚年,屢以老疾,上疏乞身焉。[八]

元和三年,章帝聽請辭,終身給二千石祿,加賜錢五十萬,公宅一所。第五倫於數年卒,年八十餘,詔賜祕器、錢布衣。[九]

宗族

引據

東觀漢記·傳十一》

  1.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第五倫字伯魚,京兆長陵人也。其先齊諸田,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為氏。
  2.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倫少介然有義行。王莽末,盜賊起,宗族閭里爭往附之。倫乃依險固築營壁,有賊,輒奮厲其眾,引強持滿以拒之,銅馬、赤眉之屬前後數十輩,皆不能下。倫始以營長詣郡尹鮮于褒,褒見而異之,署為吏。後褒坐事左轉高唐令,臨去,握倫臂訣曰:「恨相知晚。」
  3.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倫後為鄉嗇夫,平徭賦,理怨結,得人歡心。自以為久宦不達,遂將家屬客河東,變名姓,自稱王伯齊,載鹽往來太原、上黨,所過輒為糞除而去,陌上號為道士,親友故人莫知其處。數年,鮮于褒薦之於京兆尹閻興,興即召倫為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姦巧,乃署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市。倫平銓衡,正鬥斛,市無阿枉,百姓悅服。每讀詔書,常嘆息曰:「此聖主也,一見決矣。」等輩笑之曰:「爾說將尚不下,安能動萬乘乎?」倫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4.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建武二十七年,舉孝廉,補淮陽國醫工長,隨王之國。光武召見,甚異之。
  5.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倫出,有詔以為扶夷長,未到官,追拜會稽太守。雖為二千石,躬自斬芻養馬,妻執炊爨。受俸裁留一月糧,餘皆賤貿與民之貧羸者。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財產以之困匱,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將莫敢禁。倫到宮,移書屬縣,曉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詐怖愚民,皆案論之。有妄屠牛者,吏輒行罰。民初頗恐懼,或祝詛妄言,倫案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以安。
  6.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數歲,拜為宕渠令......倫在職四年,遷蜀郡太守。蜀地肥饒,人吏富實,掾史家資多至千萬,皆鮮車怒馬,以財貨自達。倫悉簡其豐贍者遣還之,更選孤貧志行之人以處曹任,於是爭賕抑絕,文職修理。所舉吏多至九卿、二千石,時以為知人。
  7.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視事七歲,肅宗初立,擢自遠郡,代牟融為司空。
  8.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連以老病上疏乞身。
  9.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元和三年,賜策罷,以二千石奉終其身,加賜錢五十萬,公宅一區。後數年卒,時年八十餘,詔賜祕器、衣衾、錢布。
  10.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少子頡嗣……帝即位,擢為將作大匠,卒官。
  11. 後漢書·卷四十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國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