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羅馬皇帝

神聖羅馬皇帝之號,肇於查理曼。教皇利奧東羅馬女主不統,乃立查理稱帝,時維公元八百年。帝受冕於教廷,統御德意志義大利,為基督教會之護,遂開神聖羅馬之統。

科隆、美因茲、特里爾三教主,萊茵伯、薩克森公、勃蘭登堡侯、波希米亞王,七侯聚議,選亨利七世為帝,時維一三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立君之制,七侯共議。三主教:美因茲特里爾科隆;三諸侯:萊茵撒克遜勃蘭登堡;一王:波希米亞。七侯各執一票,議選帝君。此制行於九百載,以防君專擅政。

帝統之承,始於奧圖。奧氏受位,定綱紀,立典章,帝威顯赫。迨哈布斯堡氏承統,世襲帝位,傳九百載。馬克西米利安以降,帝主不赴羅馬受冕,自稱選定皇帝。

帝權有三:理政權,總諸侯,治邦國;護教權,佐教廷,衛教統;正統權,承羅馬,主西土。然有三限:不得干預教政,不廢選君之制,不逾帝國律令。

其職有三:綏靖四境,護持教統,宣德於世。其難亦三:七侯選立,爭端迭起;教廷干政,帝權受限;諸侯跋扈,令不出境。此歷代帝君所共難也。

帝統終於法蘭西斯二世。然千載帝制,可為治道之鑒:選君防專,分權制衡,護教昭信。斯其遺則也。

觀其興替,知帝王之道:立君以公,行政以德,護教以敬。此神聖羅馬諸帝之大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