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氏代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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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氏代齊東周時史實也,敘大夫田氏陰竊國柄之事。歷田敬仲完、文子、桓子、僖子、成子、襄子、莊子與太公八世,凡數百年。

溯源

田敬仲完,陳厲公他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爲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嶽之後。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母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爲桓公。桓公與他異母。及桓公病,蔡人爲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爲厲公。厲公旣立,娶蔡女。蔡女淫於蔡人,數歸,厲公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爲莊公。故陳完不得立,爲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陳他」,罪之也。

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爲宣公。宣公廿一年,殺其太子御寇。御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完故奔齊。齊桓公欲使爲卿,辭曰:「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檐,君之惠也,不敢當髙位。」桓公使爲工正。齊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謂鳳皇于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完卒,諡爲敬仲。仲生稚孟夷,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爲田氏。

田稚孟夷生湣孟莊,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公。之大夫欒逞作亂於晉,來奔齊,齊莊公厚客之。晏嬰與田文子諫,莊公弗聽。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有力,事齊莊公,甚有寵。無宇卒,生武子開與僖子乞。

奠基

田僖子,事齊景公爲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斗受之,其粟予民以大斗,行陰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齊衆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嬰數諫景公,景公弗聽。已而使於,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卒歸於田氏矣。」晏嬰既卒,大夫范、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范、中行請粟於齊。田乞欲爲亂,樹黨於諸侯,乃説景公曰:「范、中行數有德於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

景公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生子荼。景公病,命其相國惠子與髙昭子以子荼爲太子。景公卒,兩相髙、國立荼,是爲晏孺子。而田乞不説,欲立景公他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奔魯。田乞偽事髙昭子、國惠子者,毎朝代參乘,言曰:「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旣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謀作亂。」又紿大夫曰:「髙昭子可畏也,及未發先之。」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髙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衆追國惠子,惠子奔莒,遂返殺髙昭子。晏孺子奔魯。

田乞使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家。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生橐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乃頓首曰:「可則立之,不可則已。」鮑牧恐禍及己,乃復曰:「皆景公之子,何爲不可!」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是爲悼公。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而殺孺子荼。悼公旣立,田乞爲。四年,田乞卒,子代立。

專政

鮑牧與齊悼公有郄,弒悼公。齊人共立其子壬,是爲簡公。田常成子與監止倶爲左右相。田常心害監止,監止幸於簡公,權弗能去。於是田常復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貸,以小斗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芑,歸乎田成子!」齊大夫朝,御鞅諫簡公曰:「田、監不可并也,君其擇焉。」君弗聽。

子我者,監止之宗人也,常與田氏有卻。田氏疎族田豹事子我有寵。子我曰:「吾欲盡滅田氏適,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於田氏疎矣。」不聽。已而豹謂田氏曰:「子我將誅田氏,田氏弗先,禍及矣。」子我舍公宮,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欲殺子我。子我閉門。簡公與婦人飲檀臺,將欲撃田常。太史子餘曰:「田常非敢爲亂,將除害。」簡公乃止。田常出,聞簡公怒,恐誅,將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賊也。」田常於是撃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

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于徐州。簡公曰:「蚤從御鞅之言,不及此難。」田氏之徒恐簡公復立而誅己,遂殺簡公。簡公立四年而殺。於是田常立簡公弟驁,是爲平公。平公卽位,田常爲相。田常旣殺簡公,懼諸侯共誅己,乃盡歸魯、衞侵地,西約晉、,南通之使,修功行賞,親於百姓,以故齊復定。

田常言於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彊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瑯邪,自爲封邑。封邑大於平公之所食。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爲後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常卒,子襄子盤代立,諡常爲成子

鼎革

田襄子旣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分其地。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爲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襄子卒,子莊子白立。田莊子相齊宣公。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圍陽狐。明年,伐、葛及安陵。明年,取魯之一城。莊子卒,子太公立。

田太公相齊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魯之城。明年,宣公與人會西城。伐,取毋丘。宣公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廩丘反。宣公卒,子康公貸立。貸立十四年,淫於酒婦人,不聽政。太公乃遷康公於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明年,魯敗齊平陸。三年,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求爲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安王及諸侯,請立齊相田和爲諸侯,安王許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爲齊侯,列於周室,紀元年,自是齊封邑皆入田氏矣。

引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