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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風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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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校對」: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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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七月一九日 (三) 〇五時一二分審
察源碼
Itsmine
(
議
|
勛
)
司空
、
總校官
、
有秩
二八四六五
筆編輯
細
已更改 "
幫助:校對
" 的保護層級:大典基石,不必改動 ([纂=惟有秩] (無屆)[遷=惟有秩] (無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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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三) 〇七時二六分審
察源碼
Itsmine
(
議
|
勛
)
司空
、
總校官
、
有秩
二八四六五
筆編輯
無編輯摘要
簽
:
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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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大典
肇立
用世
,造福讀者。惟編纂自由,公諸眾者,未經審校,誤脱間在。故效付梓之則,三校文章,凡簡略不盡者,猶稱底本;詳實可校者,經分校官補潤,而成初定本;叙事完備,已為正典、卓著,並經初校者,呈總校官複核,而為校正本。經此審校,大典之文,乃能質量兼備。積累經年,或能付梓刊印,傳於永世。此亦諸君之功也。
為釐清職權,消弭爭議,兹列述分校、總校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