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純禮」: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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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ine
新文「'''范純禮'''字'''彝叟''',以父仲淹蔭,為祕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臺令永安縣永昭陵建,京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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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范純禮'''字'''彝叟''',以父[[范仲淹|仲淹]]蔭,為[[趙宋|宋]][[祕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臺令]]兼[[永安縣]]。[[永昭陵]]建,京西轉運使配木石塼甓及工徒於一路,獨永安不受令。使者以[[白陵]]使[[韓琦]],琦曰:「范純禮豈不知此?將必有說。」他日,眾質之,純禮曰:「陵寢皆在邑境,歲時繕治無虛日,今乃與百縣均賦,曷若置此,使之奉常時用乎。」琦是其對。還朝,用為三司鹽鐵判官,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州]]。
 
瀘南有邊事,調度苛棘,純禮一以靜待之,辨其可具者,不取於民。民圖像于廬,而奉之如神,名曰「范公庵」。草場火,民情疑怖,守吏惕息俟誅。純禮曰:「草濕則生火,何足怪!」但使密償之。庫吏盜絲多罪至死,純禮曰:「以棼然之絲而殺之,吾不忍也。」聽其家趣買以贖,命釋其株連者。除[[戶部]][[郎中]]、京西轉運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