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櫻,字仲含,號二雲,江西臨江府峽江縣人。年十三,補弟子員。萬曆壬子舉人,丙戌進士出身[一]。授工部主事[二]

天啟中,遷工部郎中;次年改常州府知府[三]。天啟七年,任浙江右參政[四]

崇禎元年,授福建按察副使。崇禎四年,任福建按察使、同年改福建參政。崇禎十年,改湖廣按察使、山東右布政使。

崇禎十四年,以右副都御史銜任登萊巡撫。次年,改南京工部右侍郎。歷兵部侍郎、薊遼總督。

及明亡,朱聿鍵授其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太子太保,改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永曆五年,大清張學聖、馬得功襲廈門,時櫻於城中,或邀之遁,櫻曰:「此一塊清淨土,正吾死所,豈復泛海求活耶!遂自縊。時二月三十日也。門人阮旻錫、陳泰等冒險出其屍,鄉紳王忠孝殮之,殯於金門。」[五]

引據

  1. 《明季南略》卷十一
  2. 明實錄:熹宗實錄 ,卷九
  3. 明實錄附錄:明熹宗七年督察院實錄,卷六
  4.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卷二
  5. 夏琳《閩海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