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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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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一二月二三日 (日) 〇九時〇六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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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ine
(
議
|
勛
)
司空
、
總校官
、
有秩
二八四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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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沖之跨宋齊二朝,莫之其定圓周率之時,言南朝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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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一二月二三日 (日) 〇九時二六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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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行:
凡直接周心者,曰半徑,其長咸同耳。
圓之積者,
《
[[九章算術|九章]]
》
曰:「半周、半徑相乘得積步。」
周上二點相接,曰弦,其貫心者,曰徑,周徑之比,曰[[圓周率]],古云周三徑一。及至[[南朝宋|南朝]]之時,[[祖沖之]]始精其義,以百一十三分之三百五十五為密率,以七分之廿二為約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