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砵甸乍」: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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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us Napoleon Ce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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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砵甸乍''',又作'''璞鼎查''',波廷傑山人也,[[一七八九年]]生。父[[埃爾德雷德·柯溫·砵甸乍]],嘗於[[一七九九年]]組自願軍團。讀貝爾法斯特皇家學院,後輟。年十五赴[[印度]],於[[信德]]參軍,年十七,入[[東印度公司]]。年二十,與[[英國]][[馬拉塔帝國]]役,戰後,易[[回教|回]]服,赴[[印度]][[波斯]]探險。年二十七,撰<俾路支與信德遊記>。年三十一,任信德行政長官,後任[[海拉巴德]]行政長官。年五十一,封男爵。
 
年五十一,[[清]][[英國|英]][[鴉片之役]],[[琦善]][[義律]]草<[[穿鼻草約]]>,[[巴麥尊]]稱清予英之[[港島]]鳥不生蛋之地,難以建房,故斥義律辦事不力,撤之,砵甸乍任其職。砵甸乍任[[英屬香港|香港]]的行政官、駐華商務總監及英方全權代表。年五十二,抵華,克[[廈門]]、[[定海]]、[[鎮海]]、[[寧波]],[[道光]]遣[[奕經]]擊之,大敗。後犯[[長江]],克[[吳淞]]、[[寶山]]、[[上海]]。次年佔[[鎮江]],兵臨[[南京]]。
 
同年十月二十七 日,發告示:「香港乃不抽稅之埠,准各國貿易,並尊華人之俗」。年五十四,頒<[[英皇制誥]]>。任內,依<英皇制誥>立行政局、定例局、最高法院,委三官守議員入定例局。任內少行會議。年五十五,御職,返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