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革命」: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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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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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十一月革命''',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末,[[德意志帝國]]因改[[共和制]]。
 
[[一九一八年]],德師大勢已去,於西線數戰而不獲,損兵極鉅。參謀總長[[興登堡|興登堡元帥]]請息戰於議會。時德國之政為[[最高陸軍指揮]]所掌,而議和必先復文政。十月三日[[巴登親王馬克西米利安|巴登親王]]任[[德國總理|首相]],請和於[[美國]]。廿八日修憲,仿[[英國]]改[[議會制]]。德師始歸國。士卒既復員,無所營生,國內益亂。
第七行:
初,變兵所求者,惟釋兵部所拘者,且無首領。時[[蘇聯]]初興,國人懼。工人遂分兩系,有自組新黨者,稱[[獨立社會民主黨]],主[[社會主義制]]。舊[[社會民主黨]]為保其位,十一月七日奏請[[德意志皇帝威廉二世|威廉二世]]遜位。八日,變兵已有國之西半,乃自立議會,預備共和。新首席參謀總長[[格勒納|格勒納]]奏曰「德師歸國不平亂」,上乃退位,十日亡走[[荷蘭]]。九日[[沙伊德曼]]告示「德意志帝國改共和制」。後二時,[[李卜克內西]]亦於[[柏林]]告示立自由社會主義共和國。
 
九日,首相移大權予社民黨主席[[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艾伯特]],而[[左派]]益求。十日,人民代表議會立。十二月,獨立社民黨以政府不欲行社會主義制,自辭議會。[[一九一九年]]一月,[[卡爾李卜克內西|李卜克內西]]、[[羅莎盧森堡|盧森堡]],引[[斯巴達克同盟]]復,艾伯特等僱[[自由軍團]]抗之。十五月李卜克內西死、盧二氏見害,五月平。
 
前十二月之國民會議社民黨大勝,故制憲等事於三月間成。因其憲於[[魏瑪]]決議,而國號未易,仍行以德意志未改國號,史稱'''[[魏瑪共和]]'''
 
十一月革命後,德國始去帝制。然[[巴黎和會]]之不公,並有[[背刺說]]流行,極右納粹黨興,繼而入執國政,終致[[第二次世界大戰]]又起,是始料未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