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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三) 〇三時一七分審
察源碼
Davidzdh
(
議
|
勛
)
司空
、
IP封鎖豁免者
、
總校官
、
有秩
一六二六〇
筆編輯
→轉錄史籍紀傳規範
:
補
簽
:
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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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三) 〇三時一七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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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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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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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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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中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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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三行:
*後人:子女事無足道者,附於文末,不必別立一傳。例:霍去病子霍嬗附傳於父傳。
*家屬:家屬一節只列一等親,即父、母、夫、婦、子、女,並過繼者。
=== 轉錄史籍紀傳
規範
===
中華累世以來,素有斷代修史之風,迄今正史廿六部,野史無數。大典諸士,如能旁徵博引,整理史料,重新彙編,撰述紀傳,文采奐然,誠為可嘉;若功力所限,未能臻於至善,則轉錄史籍文章,予以分段、句讀、分類、肖像,並依維基格式整理,已然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