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麗君」: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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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隨父遷居[[臺北]],未笄,即以歌名於校內,[[一九六四年|五十三年]],拔[[中華廣播電台]][[黃梅調]]賽頭籌。翌年,複奪[[金馬獎]]唱片公司歌賽桂冠。遂每棄學登臺,名聲漸蜚。其後,又參演[[電影]],更與慈善事,聲名愈熾。[[一九七三年|六十二年]]插班[[台北美國學校]]以續學業,主修英文。
後十年間,[[日本]][[寶麗多唱片公司]]延往日本,
[[一九七九年|六十八年]],[[護照]]事發。蓋以[[兩岸分治]],[[民國]]
後二年,國府允其回國,惟當勞軍義演,麗君
[[一九八二年|七十一年]],與[[香格里拉酒店]]董事長[[郭孔丞]]盟婚約。將行禮,郭母以其舊事優伶,令其詳陳既往,盡絕舊友。麗君以
[[一九八九年|七十八年]],大陸[[六四事件|學運]]起,在港藝人舉[[民主歌聲獻中華]]以資學生,麗君與之,項繫紙板,書曰「反對軍管」。
返[[巴黎]],
[[一九九四年|八十三年]],以[[哮喘]]日篤,遷居[[泰國]][[清邁]]養疴。
[[一九九五年|八十四年]],五月八日,哮喘遽發,送醫不及,卒,年四十三歲。或曰,蓋哮喘噴劑過量以致心猝也。
既歿,各界扼腕,後三日,移靈回台,國府特頒褒揚令,准靈柩覆[[中華民國國旗|國旗]]、[[中國國民黨黨旗|黨旗]],[[總統]][[李豋輝]]輓曰「藝苑揚芬」,國民黨追贈「華夏一等獎章」,一眾中樞俱往致祭。二十八日,
[[Category:民國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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