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三屠」: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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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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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行:
[[弘光元年]],清虜下剃髮令,十天之內,欲天下漢人盡髡之,謂吾漢人曰: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明降士[[錢謙益]]言于[[多鐸]],以吳人柔弱,飛檄可定,無須用兵,清廷遂于閏六月十三日詔江南諸民剃髮蓋清國法度,不可不守云云,以為事可成於彈指之間。
 
詔下,吳人旋於嘉定,并江南[[蘇州]],[[昆山]],[[紹興]],[[嘉興]]諸郡縣起事,清軍尋至,嘉定眾推[[通政司]]左通政[[侯峒曾]],[[黃淳耀]]據城以御,清虜猛攻不克,急,以大銃轟之,始得入,老少婦幼,無一人降者,乃屠兩萬人而去,次日朱瑛復引軍民如城抗虜,旋敗,虜復屠嘉定,八月十六日,明[[吳之藩]]攻嘉定,不下,韃人再屠之,凡三次,終始無有一人辱漢家氣節者,是為嘉定三屠。
 
[[category:明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