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封建制」: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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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諸侯'''者,[[王]]之屬也,事[[封君]]。[[周]]制[[封建]],祿[[爵]]五等,曰:[[公]]、[[侯]]、[[伯]]、[[子]]、[[男]]。諸侯之屬者[[卿大夫]]、或有[[附庸]]。公、侯田方百[[里]],伯田方七十里,子、男田方五十里。方不及男者,附庸也。
[[泰西]]亦有封建之法,唯其封君未必為王,伯屬公、公屬王,如此類推。封君之君亦非君也。異於[[中國]],無論五等,俱屬[[天子]]。
[[Category: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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