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靈甫」: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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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七年|民國十六年]],入[[陸軍軍官學校]],與[[林彪]]、[[劉志丹]]、[[唐生明]]等份屬同窗。
[[一九三五年|二十四年]],或言其
[[一九三七年|二十六年]],[[盧溝橋事變]],[[國民政府]]以從[[王耀武]]請,敕令服刑官兵調服軍役,留原銜,戴罪立功。宗靈感
[[一九三九年|二十八年]]三月,[[南昌會戰|會戰]][[南昌]],右股中彈,醫者將除之。靈甫以失股或將不得以再領軍,乃授鎗語其副官曰:「設吾昏厥,有欲截吾股者,汝當止之,倘有強為者,斃之!」以是右股傷難愈,[[蔣中正]]令往[[香港]]延醫診治,手術甫訖,於報章得評曰:「戰時軍人不宜出國養病」,乃曰:「軍命不可違,軍人死不足惜,何惜一足哉。」思歸以戰。醫者阻之曰:「容再療一月,或可痊癒」,終不顧。遂跛一足,世稱「跛腿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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