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俗曰小金門,居金廈之間,處閩省東南隅之九龍江外,今隸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烈嶼鄉所轄。
自隋唐始,即有先民至此墾荒。及唐,閩觀察使柳冕為牧馬地。宋元之際,置鹽埕,以收稅。
明洪武後,置巡檢司。及南明,鄭成功嘗登島以為反清復明之基地,於島上吳山會文武群臣。
及大清,為防倭寇,立塞置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