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清風翻書
近郊
籍名
簿註
捐助
大典自序
免責告示
尋
民法
語
哨
纂
此為底本,未經
審校
。
民法
,乃
國家
設立之
律法
,以裁定民事
權利
與義務也。涵蓋物權、
債
權、人身權、家事等。凡人之間,產業糾葛、承諾履行、
婚姻
家族、繼承遺產,皆須依法而定其是非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