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頁面為穩定版本已檢查二〇一八年七月一六日 (週一)。 有 一 筆待審核的變更等侯審查。

,乃跨谷、過路、越海之構,從高架接兩岸之路,以便車舟行人路通。「橋」者,喬木也,砍之,則可置於川而連兩岸,為獨木橋也。又冇可動橋吊橋者,可容巨舟過之。

金門大橋

橋者,跨以障礙所用之構也,可助道路轍軌管道電纜過障。障者,有自然曰,又有人為構造曰高速公路、轍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