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曆

此頁面為穩定版本已檢查二〇一七年六月一四日 (週三)。 有 三 筆待審核的變更等侯審查。

格里曆者,亦名「格列高利曆」,陽曆也。意國里利烏斯儒略曆改訂,教宗格列高利十三世頒行。今世諸國,多用之,故中國大陸亦名之曰「公曆」,又取其泰西之法,名之「西曆」。

因儒略曆歲首,年長三百六十五日四百分日之九十三。年有十二,分平閏。平年三百六十五日,閏年三百六十六日。月分大小,大月三十一日,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小月,四、六、九、十一月,皆三十日;二月,平年二十八日,閏年二十九日。

閏法,滿百年者,非四百年之倍不閏,他則非四年之倍不閏。

分日二十四時,分時六十分,分則分六十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