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律大全
(渡自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民律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或曰《國法大全》、《羅馬律全書》,古羅馬律書也。乃東羅馬敕修四部律之合。
沿革
纂皇朝末造,訴訟一準敕條。然自共和末至皇朝,歷朝律令盈於幾閣,典者不能遍睹。東朝帝優士丁尼立志中興羅馬,欲酌中制以垂後世。五二八年命特裡波尼等十人刪定前朝敕令,分門編輯為十二卷,是為《優帝編敕》,五三四年更定。五三零年,復命特裡波尼等十六人集四十律博士著述五十餘說,編成《學說匯纂》五十卷;又增訂蓋尤斯《律學進階》四卷,以為欽定明法科經。五六五年,優帝崩。後人集優帝五三四年至五五五年散敕一百六十八條,是為《優帝新編敕》。《優帝編敕》、《學說匯纂》、《律學進階》、《優帝新編敕》合謂曰《民律大全》。
《民律大全》集羅馬律之大成。法、德制民律皆摹之。近世華夏律仿法、德,亦不脫《民律大全》之窠臼。蓋中外之民律,無出羅馬律之右者。
他典
纂- Corpus Iuris Civilis Mommsen and Krueger.
- Corpus Iuris Civilis Lion, Hugues de la Porte, 1558-1560.
- The Roman Law Library Including Corpus Iuris Civilis, Mommsen and Krue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