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本草綱目》,明李時珍撰。乃集神農以下諸家本草成書,複者芟之,闕者補之,訛者糾之,凡一十六部,六十二類一千八百八十二種。
每藥標正名為綱,附釋名為目,次以集解、辨疑、正誤,次以氣味、主治附方。其分部之例,首水火,次土,次金石,次草穀菜果木,次服器,次蟲鱗介禽獸,終之以人。前有圖三卷,又序例二卷,百病主治藥二卷。於陰陽標本君臣佐使之論,最為詳析。考諸家本草,舊有者一千五百一十八種,時珍所補者又三百七十四種,搜羅群籍,貫串百氏。自謂歲曆三十,書采八百餘家,稿凡三易,然後告成者。非虛語也。其書初刻於萬曆間,王世貞為之序。其子建元又獻之於朝,有進疏一篇冠於卷首。至清朝順治間,錢塘吳毓昌重訂付梓,於是業醫者無不家有一編。《明史·方技傳》極稱之,蓋集本草之大成者無過於此矣。
美辭妙篇,具錄於維基文庫︰本草綱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