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克勤
方克勤(生年不詳-明洪武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字去矜,寧海人,洪武中循吏,歷濟甯府知府。後為屬吏程貢所誣,謫役江浦,復以空印案事連,逮死。
事
纂元末,台州盜起,吳江同知金剛奴奉行省命,募水兵禦之。克勤獻策弗納,逃之山中。
洪武二年辟縣訓導,母老辭歸。四年徵至京師,吏部試第二,特授濟甯知府。時始詔民墾荒,閱三歲乃稅。吏徵率不俟期,民謂詔旨不信,輒棄去,田復荒。克勤與民約,稅如期。區田為九等,以差等徵發,吏不得為奸,野以日辟。又立社學數百區,葺孔子廟堂,教化興起。盛夏,守將督民夫築城,克勤曰:「民方耕耘不暇,奈何重困之畚鍤。」請之中書省,得罷役。先是久旱,遂大澍。濟寧人歌之曰:「孰罷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使君之雨。使君勿去,我民父母。」視事三年,戶口增數倍,一郡饒足。克勤為治,以德化為本,不喜近名,嘗曰:「近名必立威,立威必殃民,吾不忍也。」自奉簡素,一布袍十年不易,日不再肉食。
太祖用法嚴,士大夫多被謫,過濟寧者,克勤輒周恤之。永嘉侯朱亮祖嘗率舟師赴北平,水涸,役夫五千浚河。克勤不能止,泣禱於天。忽大雨,水深數尺,舟遂達,民以為神。
洪武八年入朝,太祖嘉其績,賜宴,遣還郡。尋為屬吏程貢所誣,謫役江浦,復以空印事連,逮死。
據
纂美辭妙篇,具錄於維基文庫︰明史/卷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