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清風翻書
近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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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典自序
免責告示
尋
手
語
哨
纂
手
,所以握物、持物也,
靈長目
有之。
(
靈長類,
人
隸焉。
)
手在
臂
末,有
指
與
掌
。
人獸無
殘疾
者有手二,上有五指,曰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
人能手言,曰
手語
。
人常用之手,謂其
利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