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人欲更易憲法,厥有改憲議。
日本政理,初繫乎帝國憲法。戰後按第七十三條,歷改正之程序,厥有今世之憲法,以昭和二十二年施行。其後,一度未之能改。平成二十八年,行第二十四回參議院議員通常選舉。自民黨、公明黨、大阪維新會、日本之心黨,皆唱改憲。於衆参兩院也,其眾一度三二。
議名殊異。或謂憲法改正論議,或改憲論,或改憲論議,或憲法論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