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愛者,情之本,倫常之綱,人、畜皆有之,蓋依附之情也,人際關係之一種,男女、男男、女女、父子、父女、母子、母女之所系也。萬物凡有靈者,生而有之。故愛者,人初即存,愛有多種,愛之於己,之於人心,之於物事,之於食貨,之於錢權,之於名利,之於天下,之於神。皆是。是故抽象而叵測,難以言明。東方儒家謂人際之關愛曰仁。西方多以一心狀物表擬之,謂之愛心,今萬國通用。或謂此無私、忠誠以利它人之懿行也。故一言以蔽之:愛者,蓋同感及柔情發於己而推及它人也。[一]就格致言,愛生於荷爾蒙及外激素之分泌。基督教聖賢使徒保羅曰:夫愛乃寛忍慈仁也,縱先知將已、方言將息、知識將滅、愛亦無竭。[二]
佛教
纂佛教謂愛者有三。其一曰渴愛(梵書曰𑖝𑖴𑖬𑖿𑖜),其二曰婬(梵書曰𑖎𑖯𑖦),其三曰慈悲愛(梵書曰𑖭𑖿𑖡𑖸𑖮)。
渴愛者,十二因緣之一也。梵文意謂「渴」。渴愛有三:曰欲愛、曰有愛、曰非有愛。
婬,男女事也。由欲愛起。密教以男女雙修,而顯教斥之左道也。
慈悲愛,拔苦、與樂之心也。菩薩者,慈悲大士也。
據
纂- ↑ Fromm, Erich; 愛之藝術, Harper Perennial (一九五六), 英文原版, ISBN 978-0-06-095828-2
- ↑ [一]新約同治甲子年正教會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