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爾定律,十九世紀,德國籌人恩格爾首倡者,所以察一家一國之貧富也。
於家,則歲入少,其出以沽食則重,歲入多,則沽食之份少。於邦國,亦複如是,其民所以沽食之資於其收入重,其國窮,反之,富。
其因立係數如下,後人以其名名之,稱「恩格爾係數」,其公式曰:
恩格爾係數等於食物支出金額除以總支出金額,以百分比稱之。
後,聯合國糧農組織以其衡貧富,六成以上,貧困;五至六成,溫飽;四至五成,小康;四成以下,富裕,於國於家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