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
弘一法師,俗姓李,名叔同,字息霜,號晚晴老人,奉佛後取法名演音,法號弘一,浙江平湖人也,清光緒六年生於天津。父世珍,清同治四年進士,官至吏部主事,兼營銀鹽,家財萬貫。叔同庶出,而五歲失怙。
光緒二十四年,之滬與上海書畫公會、滬學會,並學於南洋公學。三十一年,留學日本東京美術學校、音樂學校,研西洋畫技、音律。次年,與同窗曾孝谷創春柳社,出演西洋話劇。
宣統二年,攜妻日女葉子返國,授舘於天津北洋高等工業學堂、直隸模範工業學堂、上海城東女子學校、南京高等師範學校等所。
民國七年剃度於杭州虎跑寺,奉律宗,著《南山律在家備覽》傳世,三十一年,圓寂於福建泉州開元寺,世壽六十三歲,僧眾舉荼毗,得舍利子數百,後十年,立塔奉之於泉州清源山。
叔同詩詞、書畫、篆刻、音律、優伶俱工,世稱「二十文章驚海內」,且以得其尺幅為榮。傳西洋音律於海內,所賦《送別》,當世經典。更開中國裸衣寫生之先河。豐子愷、劉質平俱出其門。及至皈依釋教,精研律學,弘揚佛法,僧眾奉為中興南山律宗第十一代世祖。
他典
纂- 李叔同紀念舘 -{zh-cn:互联网档案馆; zh-tw:網際網路檔案館; zh-hk: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档日期200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