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之、增之、覆之

引之、增之、覆之微軟臚間辭也。謂凡有新區,徑引通則,增其法而專之,以勝同儕。美國司法部發之。

三文是謂:

  1. ,軟件新製,合準則之共有者。
  2. ,增準則之未有,俾不相容 。
  3. ,迨用者衆,所增爲所日用,故棄不與者。

微軟嘗謂其法非廢競爭,乃遂用者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