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清風翻書
近郊
籍名
簿註
捐助
大典自序
免責告示
尋
穢雜
語
哨
纂
(渡自
廢棄物
)
穢雜
,又謂之
廢棄物
。按《
巴塞爾公約
》,所謂穢雜,即據國法而廢棄者,如所欲廢棄者,如必使廢棄者。
辨名
纂
穢雜,一名
塵芥
。俗謂
拉颯
[
一
]
,又作
垃圾
。
引據
纂
↑
連橫《臺灣語典》:拉颯謂穢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