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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雲岳飛養子也,重和二年生。年十二,從飛征伐,數立奇功,飛輒隱之。每戰,以手握兩鐵椎,重八十斤,先諸軍登城。平,功在第一,飛不言。逾年,銓曹辯之,始遷武翼郎,終左武大夫、提舉醴泉觀紹興十一年十二月廿九斬於市,年二十三。

孝宗初,與飛同復元官,以禮祔葬,贈安遠軍承宣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