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濂
宋濂,(元至大三年十月十三日-明洪武十四年),字景濂,號潛溪,又號玄真子,明初重臣,歷翰林,修《元史》。方孝孺之師。祖爲金華之潛溪人,至濂乃遷江浙行省浦江县。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謫死夔州。正德中,追諡文憲。
事
纂宋濂出身貧寒,幼英敏強記,就學于聞人夢吉,通《五經》,復往從吳萊學。已,游柳貫、黃溍之門,兩人皆亟遜濂,自謂弗如。十七八時輒以古文辭為事,自以為有得也。
洪武四年,上一日御奉天門外西鷹房,觀外國所獻海東青,敕儒臣應制賦詩。濂七步成,有「自古戒禽荒」語。上曰「朕偶玩之耳,不甚好也」。濂曰:「亦當防微杜漸」。
洪武六年七月,遷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兼贊善大夫。命與詹同、樂韶鳳修日曆,又與吳伯宗等修寶訓。九月定散官資階,給濂中順大夫,欲任以政事。辭曰:「臣無他長,待罪禁近足矣。」帝益重之。
洪武八年九月,從懿文太子標及秦、晉、楚、靖江四王講武中都。帝得輿圖《濠梁古跡》一卷,遣使賜太子,題其外,令濂詢訪,隨處言之。太子以示濂,因歷歷舉陳,隨事進說,甚有規益。
洪武九年,進學士承旨知制誥,兼贊善如故。
洪武十年,致仕,賜《御制文集》及綺帛,問濂年幾何,曰:「六十有八。」帝乃曰:「藏此綺三十二年,作百歲衣可也。」濂頓首謝。
洪武十一年,來朝。
洪武十三年,長孫宋慎坐胡惟庸黨,帝欲置濂死。皇后、太子力救,乃安置茂州。
洪武十四年,卒於夔,年七十二。知事葉以從葬之蓮花山下。蜀獻王慕濂名,複移塋華陽城東。
弘治九年,四川巡撫馬俊奏:「濂真儒翊運,述作可師,黼黻多功,輔導著績。久死遠戍,幽壤沉淪,乞加恤錄。」下禮部議,複其官,春秋祭葬所。
正德中,追諡文憲。
名
纂著
纂傳
纂文集
纂- 《宋學士文集》
注釋
纂美辭妙篇,具錄於維基文庫︰明史/卷128 |
- 《文憲集》卷九,《贈梁建中序》:宋濂自述:“余自十七八時輒以古文辭爲事,自以爲有得也。至三十時,頓覺用心之殊,微悔之。及逾四十,輒大悔之。然如猩猩之嗜屐,雖深自懲戒,時復一踐之。五十以後,非惟悔之,輒大愧之;非惟愧之,輒大恨之。自以为七尺之軀,參於三才,而與周公、仲尼同一恆性,乃溺於文辭,流蕩忘返,不知老之將至,其可乎哉! 自此焚燬筆硯而游心于沂泗之濱矣。”
- 《明史》(卷128)
- 夏燮:《明通鑑》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