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宋濂,(至大三年十月十三日-洪武十四年),景濂,號潛溪,又號玄真子初重臣,歷翰林,修《元史》。方孝孺之師。祖爲金華之潛溪人,至濂乃遷江浙行省浦江县。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謫死夔州。正德中,追諡文憲。

宋濂像,顧見龍繪

宋濂出身貧寒,幼英敏強記,就學于聞人夢吉,通《五經》,復往從吳萊學。已,游柳貫黃溍之門,兩人皆亟遜濂,自謂弗如。十七八時輒以古文辭為事,自以為有得也。

至正中,薦授翰林編修,以親老辭不行,入龍門山著書。

元末,朱元璋稱帝,任江南儒学提举。

洪武二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

洪武四年,上一日御奉天門外西鷹房,觀外國所獻海東青,敕儒臣應制賦詩。濂七步成,有「自古戒禽荒」語。上曰「朕偶玩之耳,不甚好也」。濂曰:「亦當防微杜漸」。

洪武六年七月,遷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兼贊善大夫。命與詹同、樂韶鳳修日曆,又與吳伯宗等修寶訓。九月定散官資階,給濂中順大夫,欲任以政事。辭曰:「臣無他長,待罪禁近足矣。」帝益重之。

洪武八年九月,從懿文太子標及秦、晉、楚、靖江四王講武中都。帝得輿圖《濠梁古跡》一卷,遣使賜太子,題其外,令濂詢訪,隨處言之。太子以示濂,因歷歷舉陳,隨事進說,甚有規益。

洪武九年,進學士承旨知制誥,兼贊善如故。

洪武十年,致仕,賜《御制文集》及綺帛,問濂年幾何,曰:「六十有八。」帝乃曰:「藏此綺三十二年,作百歲衣可也。」濂頓首謝。

洪武十一年,來朝。

洪武十三年,長孫宋慎坐胡惟庸黨,帝欲置濂死。皇后、太子力救,乃安置茂州。

洪武十四年,卒於,年七十二。知事葉以從葬之蓮花山下。蜀獻王慕濂名,複移塋華陽城東。

弘治九年,四川巡撫馬俊奏:「濂真儒翊運,述作可師,黼黻多功,輔導著績。久死遠戍,幽壤沉淪,乞加恤錄。」下禮部議,複其官,春秋祭葬所。

正德中,追諡文憲。

  • 劉基高启並列,「明初诗文三大家」。
  • 朱元璋稱「明代開國文臣之首」。
  • 劉基稱「當今文章第一」。
  • 四方学者稱「太史公」。

文集

注釋

美辭妙篇,具錄於維基文庫︰明史/卷128
  • 《文憲集》卷九,《贈梁建中序》:宋濂自述:“余自十七八時輒以古文辭爲事,自以爲有得也。至三十時,頓覺用心之殊,微悔之。及逾四十,輒大悔之。然如猩猩之嗜屐,雖深自懲戒,時復一踐之。五十以後,非惟悔之,輒大愧之;非惟愧之,輒大恨之。自以为七尺之軀,參於三才,而與周公、仲尼同一恆性,乃溺於文辭,流蕩忘返,不知老之將至,其可乎哉! 自此焚燬筆硯而游心于沂泗之濱矣。”
  • 明史》(卷128)
  • 夏燮:《明通鑑》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