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子亹,姬姓,諱,乃之六君。莊公之子、昭公之弟也。

莊公三十八年(魯桓公六年),齊僖公欲以女妻鄭太子忽,忽謝曰:「我小國,非齊敵也。」時祭仲與俱,勸使取之,曰:「君多內寵,太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所謂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次弟子亹也。昭公二年(魯桓公十七年)十月,高渠彌射殺昭公於野。祭仲與渠彌乃更立昭公弟子亹為君。子亹元年(魯桓公十八年)七月,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鄭子亹往會,高渠彌相,從,祭仲稱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齊襄公為公子之時,嘗會鬥,相仇,及會諸侯,祭仲請子亹無行。子亹曰:「齊彊,而厲公居櫟,即不往,是率諸侯伐我,內突。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於是祭仲恐並殺之,故稱疾。子亹至,不謝齊襄公,齊襄公怒,遂伏甲而殺子亹,轘髙渠彌。祭仲召子亹弟子儀而立之,是為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