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物競者,物爭自存也。天擇者存其宜種也。意謂民物於世樊然並生,同食天地自然之利矣。然與接為構民物,各爭有以自有。其始也種與種爭,弱者常為強肉,愚者常智者役。及其有以自存而遺種也,則必強忍魁傑,矯健巧慧,而與其一時之天時地利人事最其相宜者也。

達爾文以「天擇」釋生物天演之道。意指生物因境遇使然,變異不止,適者數增,不適者減。

兼查

  • 嚴復《天演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