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一稱普選,民國之制度也。本指民間廣泛選舉之事,多用於選立國家元首、議會之議員等。凡達法定年歲之國民,不分貴賤、貧富,悉有選舉及被選舉之權。選舉之時,民眾投票,以決定候選人之得失。此制謂之民主,群力決策,共商國是,異於君主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