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清風翻書
近郊
籍名
簿註
捐助
大典自序
免責告示
尋
大法院
語
哨
纂
此為底本,未經
審校
。
大法院
,以《
憲法
》而設,基乎《法院組織法》,而
韓國
司法府。
大韓民國三十年
五月四日,《憲法》《法院組織法》同時生效,是爲法院履端。
引據
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