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式
註︰蓋當今數學之事,誠難僅以文述,而無符號,故凡數學之文,咸有漢字、拉丁字相易之事,以合文言、數學,則無論文理之人,皆可明之也。
多項式,零或單項式之和也。
定義
纂斯文所議之多項式,乃吾人所習用者也[一]。
取不知者曰元( )。取一數( ),曰系數,乘元之整冪次( ),謂單項式。單項式相加,曰多項式。於數,謂之形如 者。單項之式與零,亦可作多項式論。
例:六乘元四次方減五乘元平方加三乘元加九( ),最高冪次,曰多項式之冪次,為四;最高冪次之系數,曰隅,為六;元零乘方之系數,曰常數,為九[二]。
作
纂多項式者,一如數者,可為四則籌算也。
加減
纂加減之法,同冪之項分作,以其係數加減矣。例:六乘元四次方減五乘元平方加三乘元加九( )與三乘元平方加六乘元加五( )相合,得六乘元四次方減二乘元平方加九乘元加十四( )。
乘除
纂乘之法,以分配律行之。例曰:一元減一 與三乘元平方加六乘元加五 相積,得三乘元立方加三乘元平方去一元去五 。
除之法,以長除法行之。例曰:元立方減十二乘元平方去四十二 以一元減三 除之,得元平方去九元減廿七 ,餘負百廿三不可除也。或據除法原理,記曰:
以長除法行之,其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