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者,一曰辜榷,獨佔也。謂市操持於一家,他所莫及,施與量價,而買主唯命也。
昔在廟堂之中,多榷束鹽鐵馬茶等市物,歷代或有損益,以其厚利故也。凡度支不衡,入不敷出,往往榷禁,以補國帑。而今壟斷之生,多賴市場。究其原由有四:一曰天然,市中一家本低可網利,多家本高則俱虧;一曰佔材,一家獨得原材,而他家無以生產;一曰律護,如專利法等;一曰特許,官府獨授賣權於一家,而止他也。
壟斷有數態,曰卡特爾,謂商貨聯盟也;曰辛迪加,謂銷售聯盟也;曰托拉斯,謂信託壟斷也;曰康采恩,謂控股壟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