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會圖書館
沿革
纂明治五年,帝國圖書館之書籍館立,屬文部省。二十四年,以《大日本帝國憲法》,集文書,闢館閣,設諸帝國議會各院,曰貴族院圖書館、曰衆議院圖書館。而之二館源自各院圖書室。三館其惟國立國會圖書館所濫觴。
二戰既終,復覈定典憲。立法之權柄,盡予國會。國會法第百三十條用是誌曰:「別設法律,置國立國會圖書館,以資議員之稽查研究。」乃草《國立圖書館法》,併貴衆兩院之圕,設國會圖書館。然猶不堪用。
於是延美國圕使,熟爲徵詢。國會之士,憑軾奉行。昭和廿三年,廢舊法,行《國立國會圖書館法》,建國立國會圖書館。是圕也,以美國議會圖書館爲範。按議會宜有其圕,國家亦宜有其圕。而國立國會圖書館兩兼其任。又法定納書制度,以網羅邦內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