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貨(馬學)
夫商貨,蓋勞動之物,專於所易換者也。之於原人,有產而無商;之於資本主義,其之形性有二:一曰用值,二曰市值。用值者,商貨之用也,此商貨之實也;市值者,商貨之利也,此商貨之所得易也。然商貨之用,相異而不勘,然其得易,必有同,此市值也。商貨之所產,蓋勞動為之,而人功之形性,亦有二焉:一曰有形勞動,二曰無異勞動。有形勞動者,而為商貨之用也,此天人之屬也;然有形質違,堪能量異?遂能勘量者,無異勞動是也,茲市值之所由也。此人人之屬也。
馬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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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商貨之市值,何以決之邪?曰:「羣功須量」也。商貨之市值,決於縻功,商貨市值,茲若之大,遂縻功愈大也。然商貨形同,然異人殊功,時晷不同,個所漏時,曰分私功時也。然分私功時,無以楨榦市值;而羣功須時者,蓋於當計,由產之漏時也。
況市值決於功量,無寧分羣之別,亦剖以簡障之別也。簡者,無庸拊循而為者也;障者,砥礪淘煉而為者,實簡功之倍蓰也。
由此有抵牾存焉。商貨之產,在乎於易,而非己需。商貨二性,既同存焉,亦抵牾焉。若商貨得易,則抵牾潛,然若不得,則抵牾顯然焉。商貨雖有用值,然易之不能,則市值難效,遂用值亦難效也。而至人功,其有形勞動施之,然性變不能,羣弗印然,遂形功亦不用。遂形量之别,其元源何邪?對曰:「私產制也。」
或言,茲之抵牾,曰「羣別二功之別也。」商貨之產,在於易者,實盈羣需,而所產之功,得與羣性也。然欲產何貨,產之何道,所產幾何,此私端也。故殖者之羣私於一,蓋盡商貨抵牾之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