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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第,字裴村四川富順人。光緒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治事精嚴,以讞獄忤長官,遂退,閉戶勤學,不詣官署。

光第家素貧,而性廉介,非舊交,雖禮饋弗受。獨與楊銳善。通周官及大小戴禮記二十四年康有為等請,行變法,光第以陳寶箴薦應召,然非其素志,將具疏辭,川人在朝者力勸之。一日,應召,乃力陳時危民困,外患日迫,亟宜虛懷圖治。上稱善。時言路廣開,臣民奏事,日數百計,光第終日批答,簽識可否,以待上裁。退語所親曰:「吾終不任此,行當亟假歸矣!」未一月,太后以維新危亂社稷,幽囚德宗,緝捕康黨,光第自投獄。旋判斬。

臨刑,協辦大學士剛毅監斬,光第詫曰:「未訊而誅,何哉?」令跪聽旨,光第不可,曰:「祖制,雖盜賊,臨刑呼冤,當復訊。吾輩縱不足惜,如國體何!」剛毅默然。再詢之,剛毅曰:「吾奉命監刑耳,他何知?」獄卒強之跪,光第崛立。楊銳乃呼:「裴村,跪!跪!遵旨而已。」遂跪就戮。

有《介白堂詩文集》。

出典

  • 《清史稿·卷四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