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司徒某

(渡自使用者討論:司徒伯颜
由Itsmine在話題覆動員令事上作出的最新留言:一一 年前

自永樂修典,四庫編成,古今圖冊,收攬完備。惟近世曉覺道理,百家爭鳴。西學東漸,各有始末。士紳茫茫,遠不及逮。疑古者眾,怨舊者多。於是斥逐儒術,貶抑性理。殷周之明,莫非妖言;泰西末流,敬為上賓。崇外若此,至今百年。會西國志士,立典於網絡,開共筆之先河。吾人乃竊取一處,成以文言,謀復古法,載新世之大道,以揚中華文理,興千年舊邦,故亟需善古文而博今道者。願足下能同遊,共為大典,修先世之廢道,著當今之新知。

又,古文維基大典,以其從古,多有異於外文,宜先閱凡例,以求壹法。--孔明居士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〇日 (四) 〇五時〇四分 (UTC)回覆

得君青目,吾誠謝之。吾粗鄙之人,學識不深,行文淺白,實請君見諒。某願學於君,為大典盡綿薄。--司徒伯颜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一日 (五) 〇三時〇四分 (UTC)回覆

羅馬皇帝

世系表有定式,宜從之。

又,羅馬帝系多不由家系,而非血系,故血系之列亦無甚用。此羅馬養子俗故也。

稱朝亦不妥。Dynasty 字與華夏歷朝字義不用。我寧取「氏」字代之,如琉求王表法。--阮薰華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五) 一二時〇五分 (UTC)回覆

羅馬紀年

足下所著羅馬文章,文筆優雅,誠為上品!然羅馬自共和以降,皆以「某倆執政官之年」為紀年,鮮用「建國某某年」之法。至「查丁士尼帝」,納基督教士之議,改以基督降生年為元年,始行西曆紀年,自是沿用不易,迄帝國亡,仍用於世。是以羅馬之事,宜用西曆紀年,以承其法,以便今民。--孔明居士 二〇一一年一〇月二八日 (五) 〇九時二八分 (UTC)回覆

我以為今公曆未用之時,仍用羅馬紀年。公曆紀年始行後,方以公曆。--阮薰華 二〇一一年一〇月二九日 (六) 〇六時〇三分 (UTC)回覆

某嘗與薰華君論及此事,亦附其議。司徒某 二〇一一年一一月五日 (六) 〇九時〇四分 (UTC)回覆

詩詞賞析

承蒙司徒兄抬舉,深感榮幸。惟余不才,凡所賞析,信筆所書,可謂隨筆。引述轉譯,悉無異議。然望足下加以潤筆,以求達雅。--孔明居士 (talk)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九日 (三) 〇六時〇二分 (UTC)回覆

善,既得卿言,取引酌減,自當曉得。---無命燕居 又,卿所列阮福映蓋予所撰,宜去之

卿不喜登簿乎?

怪哉,予今日忽得一箋,言我文化侵略之得失,豈非君乎?;)

唔該

我返信眞遲,唔 好意思。可以呀!!我ロ地講關於matロ野?


返信遅れてごめんなさい!!勿論いいですよ!何について話しましょうか?


By John Toon Fitzshengao (林可イ爾イ門)


有呀。Account name 係John Fitzshengao 。

覆:臺北捷運

雖然,大典亦未禁俗字,可官方則官方,予以為無傷大雅。--H2NCH2COOH二〇一三年一月二〇日 (日) 一四時一五分 (UTC)回覆

覆動員令事

足下所陳,余必引鑑,一切權限更易,皆必請示會館,毋須過慮。--孔明居士 (talk)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八日 (一) 〇九時二六分 (UTC)回覆

返回到 "司徒某" 的使用者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