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龍,字北溟,號于山,山西永寧人,清國官吏,一廉吏也。

明崇禎間副榜貢生。

順治十八年,謁選,授廣西羅城知縣,年四十五矣。

康熙六年,遷四川合州知州。

康熙十三年,署武昌知府。

康熙十五年,歲饉,訛言復起。成龍修治赤壁亭榭,日與僚吏歗詠其中,民心大定。會丁繼母憂,總督蔡毓榮奏請奪情視事。

康熙十六年,增設江防道,駐黃州,即以命成龍。

康熙十七年,遷福建按察使。時鄭成功迭犯泉、漳諸郡,民以通海獲罪,株連數千人,獄成,當駢戮。

康熙十九年,擢直隸巡撫,蒞任,戒州縣私加火耗餽遺上官。

康熙二十年,入覲,召對,上褒為「清官第一」,因問剿撫黃州土賊狀,成龍對:「臣惟宣布上威德,未有他能。」問:「屬吏中亦有清廉否?」成龍以知縣謝錫袞,同知何如玉、羅京對。复諭劾趙履謙甚當,成龍奏:「履謙過而不改,臣不得已劾之。」上曰:「為政當知大體,小聰小察不足尚。人貴始終一節,爾其勉旃!」旋賜帑金千、親乘良馬一,制詩褒寵,並命戶部遣官助成龍賑濟宣化等處饑民。成龍复疏請緩真定府屬五縣房租,並全蠲霸州本年錢糧,均報可。是年冬,乞假喪母,優詔許之。

康熙二十二年,副都御史馬世濟督造漕船還京,劾成龍年衰,為中軍副將田萬侯所欺蔽。命成龍回奏,成龍引咎乞嚴譴;詔留任,萬侯降調。

康熙二十三年,江蘇巡撫余國柱入為左都御史,安徽巡撫徐國相遷湖廣總督,命成龍兼攝兩巡撫事。未幾,卒於官。

成龍歷官未嘗攜家屬,卒時,將軍、都統及僚吏入視,惟笥中綈袍一襲、床頭鹽豉數器而已。民罷市聚哭,家繪像祀之。賜祭葬,諡清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