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曰:「天分九野」[一],九野者,始見于《易》,蓋星辰之九域也,故審天象,得二十八宿為參物。
中央曰鈞天,三宿,曰:角、亢、氐;
東方曰蒼天,三宿,曰:房、心、尾;
東北曰變天,三宿,曰:箕、斗、牽牛;
北方曰玄天,四宿,曰:婺女、虛、危、營室;
西北曰幽天,三宿,曰:東壁、奎、婁;
西方曰顥天,三宿,曰:胃,昴,畢;
西南曰朱天,三宿,曰:觜巂、參、東井;
南方曰炎天,三宿,曰:輿鬼、柳、七星;
東南曰陽天,三宿,曰:張、翼、 軫。
- ↑ 《呂氏春秋·有始》,呂不韋 著:天有九野,地有九州。……中央曰鈞天,東方曰蒼天,東北曰變天,北方曰玄天,西北曰幽天,西方曰顥天,西南曰朱天,南方曰炎天,東南曰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