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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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連江縣,又名「馬祖」、「馬祖連江」、「竿塘連江」,屬福建省馬祖列島。有南竿島北竿島高登島亮島東莒島西莒島東引島西引島,尚附數嶼,計三十六島礁。位海峽正北,臨閩江口敖江口羅源灣,與大陸僅一水之隔,為海運要衝。自國軍敗績,國府播臺,連江二分。今僅轄馬祖一隅,治南竿。兩岸分治之縣,連江為其孤例也,與「大陸連江」相對。馬祖國家風景區以其為域。

中華民國連江縣
中華民國連江縣之旗 中華民國連江縣之徽
中華民國連江縣之所在
中華民國連江縣之所在
歸屬: 中華民國
所屬 中華民國福建省
屬地 四鄉
治所 南竿鄉
執事 劉增應
人口 一萬有三千七十三
建置 唐武德六年溫麻縣易名連江縣
民國三十九年馬祖行政公署
民國四十二年馬祖復立連江縣
 
馬祖劍碑,在連江縣南竿鄉

民國二十三年福建省置「竿西聯保辦公處」於北竿,始行保甲,轄西洋、東湧、南竿、北竿、大坵、小坵、高登七島嶼。明年分置「西洋聯保辦公處」轄東湧、西洋與「竿塘聯保辦公處」轄南竿、北竿三十四年,東引改屬連江縣西洋鄉。二十九年初,「竿塘聯保辦公處」改竿塘鄉。三十八年國軍駐各島。三十九年,廢竿塘鄉,置「馬祖行政公署」,治南竿,分南竿區、北竿區、白肯區、東湧區、四礵區、岱山區、西洋區、浮鷹區八區。四十一年國府棄四礵、岱山台山列島、西洋西洋島群、浮鷹浮鷹島群四區,餘四區依原縣復制。馬祖守備區指揮部轉屬金門防衛司令部。四十二年,棄浪島。八月,置連江縣於南竿,南竿區改南竿鄉,北竿區改北竿鄉。置長樂縣於白肯區,轄東湧區、白肯區。九月長樂縣白肯區分白肯鎮、東肯鄉。四十三年三月,復置羅源縣於東湧區,東湧區改東湧鄉。四十四年,馬祖行政公署改「閩東北行政公署」,督理連江、長樂、羅源三縣事務。七月一日復改「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四十五年七月,恢復軍政,並奉國防部令,撤「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與長樂、羅源二縣,馬祖地區政務授「馬祖守備區戰地政務委員會」,白肯鎮改西犬鄉,東肯鄉改東犬鄉,東湧鄉改東引鄉五十四年,國軍重駐浪島,隔年易名亮島五十九年,併東犬、西犬為白犬鄉。六十年,以「毋忘在莒」意易名莒光鄉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廢軍政,行憲政,大小地方官員,皆聽民眾選舉之。八十八年,以其域設「馬祖國家風景區」。

政區

 
馬祖連江縣政區圖

馬祖連江縣,轄南竿鄉北竿鄉莒光鄉東引鄉四鄉。

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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