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洞四輔十二類

三洞四輔十二類,所以爲道經分類。道藏即以之編目。其中「三洞」「四輔」,又合稱「七部」。

三洞

洞,「通」也。謂誦習不休,可通於神明。三洞之名,東晉初始有其形。至陸修靜編撰《三洞經書目錄》,以三洞分類,自稱三洞弟子,名遂定矣。 三洞:

四輔

經書既增,而三洞之編目,業不能總括經書矣。厥生四輔,所以輔助、補充三洞經書。 四輔:

  • 太玄部:輔助洞真
  • 太平部:輔助洞玄
  • 太清部:輔助洞神
  • 正一部:貫通各部

茲分類之法,最早見於《正一法文經圖科戒品》。

十二部

四輔之後,又部分十二。即析三洞,分為十二,凡卅六部。四輔則不分部。最早見於《洞真太上倉元上錄》,終定於《道教義樞》。十二部:

  • 本文:經書原文[]
  • 神符:符各種[]
  • 玉訣:註解、闡述道經[]
  • 靈圖:圖解經書原文,及經書主以圖者[]
  • 譜錄:記錄高真上聖事跡及功德者[]
  • 戒律:戒律、功過格各種[]
  • 威儀:齋醮科儀[]
  • 方法:一己之修煉及設壇祭祀之法[][]
  • 眾術:煉丹術、五行變化、數術[一〇][一一]
  • 記傳:神仙傳記、碑銘、道觀等志書[一二]
  • 讚頌:頌唱神靈[一三]
  • 章表:青詞,方祭祀時所以呈天帝[一四]

引據

  1.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本文者,即三元八會之書、長行原起之說,其例是也。《真跡》紫微夫人云:三元八會之書,太極高真所用。本者,始也,根也。是經教之始,文字之根,又為得理之原,萬法之本。文者,分也,理也。既能分辨二儀,又能分列法相;既能理於萬事,又能表銓至理。如木有文,亦名為理也。」
  2.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神符者,即龍章鳳篆之文,靈跡符書之字是也。神以不測為義,符以符契為名。謂此靈跡神用無方,利益眾生,信若符契。」
  3.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玉訣者,如《河上》釋注之文。玉訣,解金書之例是也。玉名無染,訣語疑謂,決定了知,更舞疑染。」
  4.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靈圖者,如含景五帝之象、圖局三一之形,其例是也。靈,妙也;圖,度也。謂度寫妙形,傳流下世。」
  5.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譜錄者,如《生神》所述三君,《本行》(太上洞玄靈寶真文度人本行妙經)所陳五帝,其例是也。譜,緒也;錄,記也。謂緒記聖人以為教法,亦是緒其源起,使物錄持也。」
  6.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戒律者,如六情十惡之例是也。戒者,解也,界也,止也,能解眾惡之縛,能分善惡之界,防止諸惡也。律者,率也,直也,慄也,率計罪愆,直而不枉,使懼慄也。」
  7.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威儀者,如齋法典式、請經軌儀之例是也。威是儼疑可畏,儀是軌式所宜,亦是曲從物宜,為威法也。」
  8.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方法者,如存三守一、制魄拘魂之例是也。方者方所,法者節度,修行治身,有方所節度也。」
  9. 《大明道藏經目錄》:「八曰方法,如存三守一、制魄拘魂、䇿役鬼神、祈禱雨暘、濟幽度顯之例。」
  10.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眾術者,如變丹鍊石、化形隱景之例是也。眾,多也;術,道也。為趣至極之聖道也。」
  11. 《大明道藏經目錄》:「九曰衆術,如變丹錬石、化形隱景、陰陽術數、藥餌導養之例。」
  12.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記傳者,如道君本業、皇人往行之例是也。記,誌也;傳,傳也。謂記誌本業,傳示學人。」
  13.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讚頌者,如五真頌、九天舊章之例是也。讚以表事,頌以歌德。故詩云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亦曰偈頌也。」
  14. 《洞玄靈寶玄門大義》:「表奏者,如六齋啟願、三會謁請之例是也。表,明也;奏,湊也。謂表明心事、上湊大道。通言部者,以部類為義,亦以部別其義,類以相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