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中桂,字獻香,號皓東廣東香山縣翠亨鄉人也,同治七年八月十五生於上海。父懷昕,字廷漢,號曉帆,長於翠亨村,冠禮後赴申城謀生。母王氏,香山縣泮沙鄉王屋村人也。

陸皓東幼年肖像

幼友孫文。初學於私塾,後赴香港習於洋塾。光緒十年,與文受洗入基督教二十一年,偕文創興中會香港總會,繪青天白日旗為義師旗幟。同年十月廿六,策廣州起義,未成,後於廣州雙門底聖教書樓後禮堂遭擒,押南海縣署受審。

兩廣總督譚鍾麟,令南海知縣李徵庸提訊,命其跪下。皓東不從,慨書數千。李為之慨然,曰:「汝英年妙品,何為自取殺身之禍?汝不自惜,吾甚為汝可之。」

陸大怒曰:「中國地大物博,民眾甲於全球,徒以滿清政府政體專制,外交失敗,坐使貧弱達於極點。吾等今日舉事,本欲傾覆清政府,更立新共和政府,凡有效功于滿清如汝輩者,吾等滿擬殺一二以警其餘,今謀泄被執,我既不能殺汝,則汝今可殺我,有何可惜!」

美駐廣州領事欲保之,稱其為電報局翻譯生,非反賊。徵庸出示其供,領事無可奈何。十一月七日,鍾麟下令處死,年廿七。元配欖邊鄉莆山村黎玉清,無嗣。

國父贊曰:「中國史上,為民主革命犧牲之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