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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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忠公軾,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曰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人,宋仁宗景祐三年生。生十年,父游學四方,母程氏親授以書。聞程氏讀東漢《范滂傳》,慨然太息,比冠,博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

蘇軾

嘉祐二年,試禮部,擢第二;復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殿試中乙科。丁母憂。五年,調福昌主簿。歐陽修以才識兼茂,薦之。復對制策,入三等。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治平二年,入判登聞鼓院。英宗自藩邸聞其名,召試二論,復入三等,得直史館。會洵卒,賻以金帛,辭之。

熙寧二年,還朝。王安石執政,素惡其議論異己,以判官告院。四年,安石欲變科舉、興學校,詔兩制、三館議。軾上議不可,神宗悟。即日召見,問︰「方今政令得失。」安石不悅,命權開封府推官,將困之以事。軾決斷精敏,聲聞益遠。軾見安石贊神宗以獨斷專任,因試進士發策,以晉武以獨斷而克,苻堅以獨斷而亡,齊桓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為問,安石滋怒,使御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得,軾遂請外,通判杭州。

時新政日下,軾於其間,每因法以便民,氏賴以安。徙知密州。未幾,徙知徐州,復知湖州,上表以謝。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詩託諷。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言摭其語,並媒糱所為詩以為訕謗,逮臺獄,欲寘之死,鍛鍊久之不決。神宗獨憐之,以黃州團練副使安置。

軾與田父野老,相從溪山間,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三年,神宗數有意復用,輒為當路者沮之。神宗嘗語宰相王珪蔡確曰︰「國史至重,可命蘇軾成之。」珪有難色。神宗用曾鞏。鞏進《太祖總論》,神宗意不允,遂手札移軾汝州。軾未至汝,上書自言,有田在常,願得居之,報可。至常,神宗崩,哲宗立,復朝奉郎、知登州,召為禮部郎中。遷起居舍人。軾起於憂患,不欲驟履要地,辭於宰相蔡確。確不許。

元祐元年,遷中書舍人。尋除翰林學士二年,兼侍讀。每進讀,反覆開導。三年,權知禮部貢舉四年,積以論事,為當軸者所恨。軾恐不見容,請外,拜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有德於民,家有畫像,飲食必祝。又生作祠以報。六年,召為吏部尚書,未至。以弟除右丞,改翰林承旨。軾在翰林數月,復以讒請外,乃以龍圖閣學士出知潁州七年,徙揚州。未閱歲,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哲宗親祀南郊,軾為鹵簿使。尋遷禮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讀兩學士,為禮部尚書。八年,宣仁后崩,哲宗親政。軾乞補外,以兩學士出知定州。

紹聖初,御史論軾掌內外制日,所作詞命,以為譏斥先朝。遂以本官知英州,尋降一官,未至,貶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又貶瓊州別駕。徽宗立,移廉州,改舒州團練副使,徙永州。更三大赦,還提舉玉局觀,復朝奉郎。建中靖國元年,卒於常州。

軾自為舉子至出入侍從,必以愛君為本,忠規讜論,挺挺大節,群臣無出其右。高宗即位,贈資政殿學士。以其文寘左右,讀之終日忘倦,親製集贊,賜其曾孫。遂崇贈太師,諡文忠。

唐宋古文八大家

  • 《宋史·蘇軾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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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完備,有條不紊,遂列正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