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節者,節日也。中華人民共和國定於公曆五月四日,以銘五四運動

中華民國定之於公曆三月二十九日,以銘廣州黃花崗烈士。

主文:巴黎和會

民國七年十一月,一戰告終。翌年一月,協約國召開巴黎和會中華民國之權益受損。

主文:五四風潮

民國八年五月四日,學生怨列強,於北京示威遊行,群眾多有參與。

民國二十八年陕甘寧邊區西北青年救國聯合會定五月四日為中國青年節。

民國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國國民黨三民主義青年團舉全國代表大會。國民黨人以為,黃花崗烈士重於五四風潮。重慶國民政府遂定此日為青年節。此三二九青年節之源也。越五年總統蔣中正明令,三月二十九日為革命先烈紀念日。

民國三十八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詔全國曰,公曆五月四日為中國青年節,惟非全民假日,僅十四至二十八週歲之青年可休假半日[一]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主權移交,港民慶青年節者日多[二][三]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主權移交,嗣後亦有市民慶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