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古稱奇萊,縱貫於臺灣東部。東臨太平洋,西以中央山臺中南投高雄;北以大濁水溪宜蘭,南以海岸山臺東;土地狹長,狀若臥蠶,民多居兩山間,曰:花東縱谷;境內太魯閣國家公園名聞遐邇。

花蓮縣
花蓮縣之旗
花蓮縣之所在
花蓮縣之所在
所屬 臺灣省
屬地 一市二鎮十鄉含三山地鄉
治所 花蓮市
執事 傅崐萁
用語 官話
閩南語
客語
阿美語
泰雅語
太魯閣語
布農語
撒奇萊雅語
噶瑪蘭語
人口 卅三萬三千七百零七
建置 一九〇九年始設花蓮港廳
一九四五年改制花蓮縣

沿革

一六二二年,嘗有日斯巴尼亞人取砂金於此,曰此地名多羅滿,為蕃人所據[一]

光緒元年,皇清始置卑南廳,轄境約宜蘭南、花蓮臺東屏東某部。

光緒十三年,升卑南廳為臺東直隸州, 州治置水尾(今花蓮縣瑞穗鄉)。

明治四十二年,析花蓮,置花蓮港廳。

明治四十三年,日本定「五年理蕃計畫」,編一千六百三十萬日圓,以伐蕃。

昭和七年,築臨海道路。

政區

一市:花蓮市。

二鎮:鳳林、玉里。

十鄉:新城鄉、吉安鄉、壽豐鄉、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富里鄉、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

交通

文教

高中

   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國立花蓮女子中學

引據

  1. 《花蓮縣志》

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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