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量(英言Amount of substance),記作n,單位摩爾,謂粒子群摩爾數也。一九七一年,公決物量以摩爾計之。
求一物所含分子,以質量比摩爾質量,即可得物量。公式:n=mM{\displaystyle n={\frac {m}{M}}}。
求原子之數,則以物量乘亞佛加厥數,即得原子之數nL{\displaystyle nL}。
碳摩爾質量達十二克每摩爾,如凡有二十四克,其物量為:
n=2412{\displaystyle n={\frac {24}{12}}}
n=2{\displaystyle n=2}
其摩爾有二,輒將物量乘以亞佛加厥數,得原子之數:2×6.02×1023=1.204×1024{\displaystyle 2\times 6.02\times 10^{23}=1.204\times 10^{24}}
故碳二十四克有原子一點二零四乘以十之二十四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