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條約

尼布楚條約者,中俄條約也。崇禎十二年,俄軍侵黑龍江,毀其城。順治中,清庭遣兵驅逐,以餉不繼而返。康熙十五年,聖祖召見其商人尼果賚,貽書察罕汗,令管束俄羅斯,毋擾邊陲。既而俄羅斯復肆擾,帝命黑龍江將軍薩布素圍雅克薩城。二十五年九月,其新王復書至,言:「中國前屢賜書,本國無能通解者。今已知邊人構釁之罪,自當嚴治,即遣使臣詣邊定界,請先釋雅克薩之圍。」許之,遂詔薩布素退師。

二十八年冬十二月,帝覆命索額圖等赴尼布楚,與俄定黑龍江界,立約七條,全文於下。

一、將由北流入黑龍江之綽爾納、即烏倫穆河、相近格爾必齊河為界。循此河上流不毛之地、有石大興安以至於海。凡山南一帶、流入黑龍江之溪河、盡屬中國。山北一帶之溪河、盡屬俄羅斯。

一、將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納河為界。河之南岸、屬於中國。河之北岸、屬於俄羅斯。其南岸之眉勒爾客河口、所有鄂羅斯房舍、遷移北岸。

一、將雅克薩地方俄羅斯所修之城、盡行除毀。雅克薩所居俄羅斯人民、及諸物、盡行撤往察漢汗之地。

一、凡獵戶人等、斷不許越界。如有一二小人、擅自越界捕獵偷盜者、即行擒拏、送各地方該管官、照所犯輕重懲處。或十人、或十五人、相聚持械捕獵、殺人搶掠者、必奏聞、即行正法。不以小故沮壞大事。仍與中國和好、毋起爭端。

一、從前一切舊事不議外。中國所有俄羅斯之人、俄羅斯所有中國之人、仍留不必遣還。

一、今既永相和好。以後一切行旅、有准令往來文票者、許其貿易不禁。

一、和好會盟之後、有逃亡者、不許收留、即行送還。